兩年多前,本報記者在一個資源價格改革研討會上聽到一位專家提出過“緩解資源約束壓力要讓價格起作用”的觀點,當時大家圍繞如何推進資源價格改革、實現資源價格市場化、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等話題,展開了熱烈討論。
“讓價格起作用”一語,總是會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里,呈現出特定的內涵。當前階段,推進資源價格改革,既是緩解資源環境約束的重要舉措,更是我們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有效途徑。
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回首來路,我們發現,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價格改革的不斷推進,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的形成,做出了積極貢獻,對調節供求、優化結構、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客觀地講,我國價格形成機制也還存在著不完善之處,特別是資源性產品價格仍相對滯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市場機制作用的有效發揮。“資源性產品價格不能真實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資源性產品價格構成不盡合理”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中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在近年來的經濟社會發展中不斷凸顯。
加快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是當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任務之一,也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目前來看,我們既要從粗放型增長轉變為集約型增長,又要從通常的經濟增長轉變為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經濟發展,這就必須深化改革,加快體制機制創新。而價格機制是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的價格機制和價格水平,不僅可以促使消費者節約資源,減少浪費,而且可以刺激經營者加強管理,改進技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資源價格的變動,涉及生產、流通、消費各個方面,這決定了,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必須統籌兼顧,妥善處理各方面的利益關系。與此同時,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經濟體制改革深化和市場體系健全,并且還需要財稅政策的配合支持。所以,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須正確處理價格改革與配套改革的關系,正確處理改革與發展穩定的關系,科學選擇改革出臺時機,統籌兼顧,協調推進。
循著這樣的思路,我們就能從此次成品油和電力價格調整中,解讀出不少深義:
——從時機選擇上看,5月份我國CPI漲幅回落,價格上漲預期壓力趨緩,再加上不斷釋放的政策滯后效應,在這樣的時點上調整成品油和電力價格,體現出我們既科學研判長期宏觀形勢、又著力緩解即期供求矛盾的“遠近結合”。
——從配套措施上看,為減少調價對群眾生活的影響,控制調價連鎖反應,對成品油調價增加的支出,采取了財政補貼在內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實際上,資源性價格改革遠非一日之功,不能一步到位,而是應當在“漸進式改革”的視角下,多策并舉,爭取社會的理解和支持,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證改革順利推進。
——從區別對待上看,此次電價調整,對城鄉居民用電和農業、化肥生產用電價格不作調整,川陜甘三省受災地區受地震災害影響嚴重的縣(市)用電價格也不作調整。這表明,我們在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過程中,正在統籌協調市場機制和宏觀調控的關系,這樣的因地制宜、區別對待,正是推進資源價格改革的充要條件之一。
( 摘自 1684期 中國經濟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