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能源規劃在中國能源轉型和高質量發展中擔當著承上啟下、除舊布新的角色。”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吳吟表示,“十四五”作為我國開啟現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規劃,是實現“3060”目標的重要基礎期和窗口期。
日前在由北京大學能源研究院氣候變化與能源轉型項目組、綠色發展創新中心共同主辦的“‘十四五’能源規劃的若干建議”研討會上,多位專家就我國“十四五”時期如何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如何嚴控煤電項目、如何提出可實施的目標與行動方案等議題展開研討。
北京大學能源研究院氣候變化與能源轉型項目高級顧問楊富強表示,我國能源轉型的路線可以概括為“擺脫煤炭依賴、跨越油氣時代、融入新能源電氣化的未來”。他建議,我國“十四五”時期碳排放強度和能耗強度分別下降20%和15%以上,加強對化石能源消費總量的約束,將有助于我國“十四五”時期實現碳達峰。
推動煤炭消費下降
針對“十四五”能源規劃,“抑制煤炭消費反彈,推動煤炭消費下降”成為專家共識。將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從2020年的56.8%降至2025年的48%,打破煤炭主體能源地位,將極大助力“3060”目標的實現。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韓文科表示,這其中嚴控煤電項目和散煤治理是關鍵。
對此,楊富強建議,“十四五”時期,應收回地方省市煤電項目的核準權,不再核準新的商用煤電機組,實現煤電裝機容量、耗煤量和電力行業碳排放量的“三達峰”,分別為11.5億千瓦、13.8億噸標準煤和4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
此外,在“十三五”時期削減散煤2億噸的基礎上,我國應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十四五”時期繼續削減散煤2.5億噸,助力2030年散煤問題得到根本解決。
在工業部門,應依次對產能過剩的行業開展新一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控制產能盲目擴張和產量過快增長,實現具有國際高水平的“中國制造2025”目標;持續降低單位產品能耗和碳排放水平,增強國際競爭力。
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能源環境政策研究部副主任馮相昭也表示,應實施工業部門和能源生產部門的信息化、數字化,提高效率,降低排放。
此外,也要控制石油消費,促進石油消費于2025年達峰。在交通部門,加大新能源汽車對傳統燃油車的替代,將政府原定的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在新車市場上占比20%的目標提升至27%;在化工部門提效增質,從消費和生產兩端入手促進塑料的減量與替代;在其他部門,針對量大面廣的柴油發動機設備,制定油耗和污染物排放標準。
合理分解指標任務
楊富強建議,應將關鍵能源規劃指標和任務分解到地方一級。
目前的初步數據分析顯示,碳排放已達峰的省市有8個,包括北京、黑龍江、河南、湖北、吉林、青海、上海、四川等;預計11個省份將于“十四五”中期達峰,包括浙江、湖南、陜西、貴州、甘肅、廣西、福建、云南、天津、重慶、海南;全國經濟總量排名前三位的省份(廣東、江蘇、山東)碳排放將于2025年左右達峰;另外還有8個省份的碳排放將于“十五五”時期達峰,包括河北、內蒙古、山西、新疆、安徽、遼寧、江西、寧夏等。
楊富強表示,為實現“3060”的碳目標,地方若積極行動,碳排放達峰會比預期計劃提前。廣東、江蘇和山東都致力于在“十四五”時期實現碳達峰。同時,實現“3060”目標的首要條件是加強能力建設,尤其是提高決策者和企業領導的認識水平。
為保障二氧化碳排放提前達峰,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副院長王毅建議,在“十四五”時期,我國應加強技術創新,加大技術研發、示范、推廣過程中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戰略規劃研究部副主任陳怡指出,應促進能源、氣候、環境規劃的銜接與協調,促進多維政策體系的高度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推動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增加氣候變化、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部門的管理權限和資金支持,以應對雙碳目標對我國公共治理、能源體制以及能源管理提出的挑戰。
楊富強也建議,應制定金融、投資和財稅激勵政策,將化石能源外部成本內部化,降低可再生能源的綠色溢價;加強國際合作,借鑒和吸取國際上能源轉型和碳減排的經驗和教訓,促進包容性可持續發展。
來源:《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