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就進一步指導、規范和大力推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作出了具體的決策部署。《意見》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民生,對我國推進創業促進就業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就業壓力依然很大。發揮市場導向就業機制作用,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既有利于實現勞動者自身就業,也有利于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要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統籌兼顧,力爭用三到五年的時間,實現勞動者創業人數和通過創業帶動就業的人數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制度和政策,使更多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勞動者成功創業。
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要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創業環境,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良好的創業環境和配套保障措施是創業成功的基礎和前提。以創業促就業,必須注重培育創業的“沃土”。要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礙創業的各種行業性、地區性、經營性壁壘;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和企業交費登記卡制度;全面落實有利于勞動者創業的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資金補貼、場地安排等扶持政策。
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要進一步強化創業培訓、提高創業能力,重點指導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和返鄉農民工創業,積極采取措施促進軍隊復員轉業人員、留學回國人員等創業。要健全創業培訓體系,規范培訓標準、提高師資水平、完善培訓模式,增強培訓針對性,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同時,要通過組織各方專業人士、企業家、創業成功者為創業者提供創業指導等形式,讓創業者獲得更多的“智力”保障。
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要進一步健全服務體系、提供優質服務。近年來,一些地區和相關部門積極探索,大膽實踐,積累了寶貴經驗。如依托公共就業服務體系,開展創業指導服務,提供創業信息、技術等服務,極大地提高了創業成功率,帶動了就業工作。完善創業服務內容,是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重要內容。要積極為創業者搭建信息交流、互助扶持等有效渠道,為創業者和員工提供社會保障、人事管理、員工落戶等便利服務,為創業者減輕“包袱”。
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是當前我國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是新時期實施積極就業政策的重要任務。我們要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輿論引導、弘揚創業精神,形成褒獎成功、寬容失敗的良好輿論氛圍,從創業意識、創業能力和創業環境著手,逐步形成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就業工作新格局。